我爷爷生前在辽宁一国营水泥厂做了30多年工人,于17年2月份去世,按照规定,会有5-6万的抚恤金和丧葬费,但是由于我爷爷的身份证过期了 户口簿在退休后也留在了辽宁当地,现在,水泥厂负责人说户口簿信息丢失 这个抚恤金和丧葬费就发不了。请问这符合政策规定吗?此外,申请丧葬费有时间限制吗?有人说一年之内必须领取,不然法律不再支持,是这样吗?
13天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抚恤金和丧葬费的发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父母或配偶因公牺牲; 父母或配偶因病致残一级至四级残疾; 子女因公牺牲或者病故; 儿媳、女婿因公牺牲或者病故;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因公牺牲或者病故。 您的情况并不完全符合上述所有条件,因为您爷爷并非因公牺牲或病故,且户口簿信息并未丢失,因此无法获得抚恤金和丧葬费。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户口簿遗失导致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时,民政部门可能会酌情考虑给予一定补偿。具体情况还需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至于丧葬费的时间限制,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如果符合条件并及时提出申请,可以获得相应的丧葬补助金。如果您认为自己不符合申请条件,可以向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申请程序,并及时提交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