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跟前任妻子离婚,有一女,女儿判给女方,男方每个月支付女方百分之30赡养费,男方又结婚了,又有孩子了,能重新判赡养费给前任百分之20吗?
2024-10-06 07:04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已经与他人结婚,并且有子女,则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再享有对前配偶的赡养义务。因此,即使男方现任配偶也有子女,也不能要求重新判决由其支付前妻的赡养费用。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前妻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等情形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变更原判决。但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你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同时,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道德和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