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20年左右,有证,无孩子,无财产纠纷,领证后一年就分居了,并且现在双方都有稳定的异性交往,我现在已和别人有孩子,男方是四川成都市新都县,06年在当地人的调解下协议离婚无果,男方跟我索要20万才离婚,男方有暴力倾向,现在我要起诉离婚,找成都的律师
2024-06-22 16:30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和您的配偶已经分居多年,并且双方都有稳定的异性交往,这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您提到男方有暴力倾向,这可以作为离婚的一个有力理由。 在起诉离婚时,您可以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 1. 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 2. 分居证明,如邻居、亲友的证言等,证明双方已分居多年。 3. 双方各自有稳定异性交往的证据,如通讯记录、社交媒体等。 4. 如果有,男方的暴力倾向证据,如医疗记录、警方记录等。 关于男方索要20万才离婚的要求,这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离婚时,除非双方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否则一方无权向另一方索要金钱。您可以在起诉时提出这一点,由法院依法判决。 至于找律师,您可以联系成都市当地的律师事务所,选择一位有经验的婚姻法律师来代理您的案件。律师会帮助您准备诉讼材料,代表您出庭,争取您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离婚案件可能会涉及个人隐私,选择律师时要考虑其专业性和保密性。同时,您也可以咨询律师关于诉讼费用和可能的诉讼时间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