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回迁户,是商业用房,准备4月份回迁,已经过了2016/2017的取暖期 可是开发商让我交暖气费,如果不交就不给钥匙,我想把暖气费交了,留下收据,在起诉要回来可以吗,要是不交他不给我房子啊
2024-09-03 01:21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你认为供暖费用属于开发商应支付的费用,并且你已支付并保留了收据作为证据,你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这部分费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行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具体而言,你需要证明你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并且有确凿的证据支持你的主张。 另外,如果开发商拒绝给你房子或者不退还供暖费用,你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在起诉时,你可以提出以下请求。 请求法院确认供暖费用应当由开发商承担。 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返还供暖费用。 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因延迟交付房屋而产生的损失。 请记住,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建议你首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尝试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再考虑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同时,记得保存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和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今后的诉讼工作。希望这些建议对你有所帮助,祝你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