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签订租房合同,约定物业费由租客交,没有约定物业费收费标准,现在物业费过高,租客想要要求对方适当降低,对方不同意,想要委托律师以合同显失公平为由,起诉对方要求降低物业费
2024-10-06 07:12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租赁合同中通常会规定租金和相关费用的支付方式以及标准。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物业费的支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那么该部分条款可能被视为未达成协议的部分,即“默示条款”或“默认条款”。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能会主张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市场惯例来确定物业费的标准。 其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一方可以基于“显失公平”的理由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要成功地提出这一理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合同存在重大误解; 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明显处于不利地位,且这种不利地位是由于另一方欺诈、胁迫等行为造成的; 这种显失公平的情况应当发生在订立合同之后一段时间内,并且该段时间足以影响当事人做出决定。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要证明这些条件并非很容易,因此,即使你认为合同存在上述情形,也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支持你的主张,如证人证言、电子邮件、短信记录等。 最后,建议你在考虑诉讼前先尝试与房东进行沟通,了解其是否愿意就物业费作出调整。如果房东同意,你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如果房东不愿意,你可以继续寻求法律帮助,但这需要确保你的诉求有理有据,并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程序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