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十岁时和一个比自己大13岁的已婚男人非婚生子并共同生活六年,三年前分开我独自一人抚养孩子,男方不给抚养费 也不曾看过孩子,2018.11.12他身边的朋友通知我他又找的女人在定远总院生孩子 我也前去找到并要抚养费,他的母亲出手打我 不承认我孩子是他们家的了,后来我找到他的老婆 声称才离婚 得知在她老婆之前他找女人生过孩子 小孩今年都19岁了,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他有四个女人 四个孩子,第一个女人生的女儿19岁了,第二个女人生的女儿12岁了,我是第三个女人生的儿子9 岁了,第四个女人生的孩子还不到一个月。我的意愿就是想为孩子讨要抚养费。不能让他逍遥法外。对方有固定工作,有房有车,我在县里找到了妇联,政府妇联做工作,人在定远县生活40多年
2026-01-13 10:06您与该男子之间的关系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包括获得抚养费等。如果您的孩子需要抚养费,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 关于您遇到的问题,建议您首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事实,并且您已经对您的孩子尽到了抚养义务。 其次,您可以寻求当地法院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进行诉讼准备和谈判。 最后,如果您遇到了人身安全方面的威胁或困扰,可以及时报警求助,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