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十三年多了当初离婚时协议上写了给她一间住房但是房产都是我母亲的不是我们婚后的财产,现在要拆迁了她突然来要房子请问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成立吗!
14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有约定,则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您和您的妻子在离婚时曾书面约定房屋属于您一方所有,那么该房屋应视为您的个人财产,并且不属于您妻子的遗产范围。 然而,在拆迁补偿中,通常会考虑房屋的价值以及其对家庭生活的影响等因素,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安置或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在这种情况下,您和您的妻子可能需要协商解决补偿事宜。 建议您和您的妻子尽快就拆迁补偿问题进行沟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帮助,由专业人士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