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广西人,以前在外地扛工认识一个男的,两个人没结婚,也没登记,可是有一个孩子,请问他们合法吗?现在又跟我在一起,她的户口又迁到我这边了,我们还办了结婚证,请问我们合法吗?谢谢有免费的律师咨询吗
6天前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如果您的妻子和那个男性已经生育了一个孩子,并且您们两人已办理结婚手续并领取了结婚证书,那么您的孩子就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享有继承权。 至于她户口是否可以迁移到你这里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户籍管理规定。一般来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户口是可以迁移的。 关于是否有免费的律师咨询服务的问题,您可以尝试通过一些在线法律服务平台或者联系附近的律师事务所获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