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前分期买的房子 首付是我父母拿的 每个月的贷款也是我父母还的 但是房子是我媳妇的名字 因为在她本地买的房子 本地人可以自己交公积金 走公积金贷款要比商贷便宜 所以就写的女方名字 贷款还没用还完 现在要离婚 请问 房子算我媳妇的 还是算夫妻共同财产 还是算我的?房子是结婚之前买的。谢谢
2025-01-04 12:4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房屋属于双方婚前购买,首付和月供均由父母承担,并且房产证上只有女方一人名字。因此,在离婚时,该房产应被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你们在婚姻期间有其他共同财产或债务,则可能需要考虑这些因素来确定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与您的律师详细讨论这些问题并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