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8月17日入职,有签过合同,岗位为电商经理。但是合同没有写具体内容,比如试用期时间,薪资情况等,签署的合同是1年的。3个月后,在11月末的时候被约谈,解释说由于新来的电商总监领导刚来一个星期,对我情况不太了解,需要考察,所以延期一个月转正,在12月末的时候,被约谈说试用期不过,以天猫入驻失败为理由,要么走人,要么降薪降职,后我答应1月3号回去公司再走辞职和交接流程。他们是否有违反劳动法规定,麻烦律师协助一下,感谢。
回答数:870
你好,是违反劳动法的。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4943 人今日律师解答 43710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