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高级人民法院办理行政诉讼案不进行公开审理,高院不通知当事人到审理现场就进行审案,判决是否合法?法官对当事人不负责任判决失去不公正,不公平法律充许吗? 是这样,我是在13年7月在广安区社保局办理了正实退休手续。可医保局拒绝办理退休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理由是未交足20年医保。 之前09年在医保局投入医疗保险,当年50岁,在外地务工,就知道当年投入医保在退休后有医疗保障。在当地我投入医保后的2010年都还兴退休当年一次交12600元就办理医保手续。这是众所周知,可以提供证辞。而我并不知道要交20年的医疗保险才能亨受,那时我已50岁,不论那时到现在我都不可能做到交弗20年。这是背离了民情民意
2025-04-18 17:5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您在退休前未缴纳足够的医疗保险费,您可能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对于您的具体案件,建议您向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部门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请记得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