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再婚男士,现在妻子带有一名女孩已经9周岁了,我再婚时和前妻育一名男孩。我和现任妻子生活了8年。在这8年里我的儿子一直跟着我的父母生活。对方带来的女孩一直和我们生活在一起。现在妻子要和我离婚,我们这几年的积蓄都在现在妻子手中。她说手里就还有五万元实际应该比这些多但对方就说手里只有这些了,想分给我两万协议离婚。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儿子这几年一直跟随我的父母生活,老人岁数大了农村家庭没有经济来源。离婚时我的现任妻子有没有责任补偿我儿子这几年来的抚养费。
2024-10-20 02:40尊敬的读者,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的儿子在与您共同生活期间一直由您父母照顾,这表明您对孩子的养育投入和支持是持续且重要的。虽然您目前的妻子也提供了孩子的生活费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不需要为孩子的抚养承担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决定离婚,那么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需要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并有权请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通常会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如果您的前任配偶拒绝支付抚养费,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记住,在处理任何涉及财产分割和抚养权分配的问题时,都应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希望以上信息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