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结婚三年,有一个女儿。男方还有一些聘金没给全,按我们当地的习俗男方还给打了一些金。去年我不幸得了胃癌,男方不想给我治病借口说没钱,我没办法弄了一个轻松筹,得到了许多亲朋好友的帮助筹到了一些钱,其中当然也有男方的亲戚等。假如我死后轻松筹的钱还有剩可以由我支配吗?我想把钱和金子全给我的父母,还有我的一些私房钱我老公不知道我也想给我父母,可以吗?
2024-11-21 15:25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按照当地习惯处理这些财物分配事宜。关于轻松筹筹得的资金是否属于遗产的一部分,这取决于法律规定以及当地风俗习惯。 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丈夫不同意将轻松筹筹得的资金用于您的治疗,并且没有证据表明这笔资金是赠予或遗嘱指定的,则这些款项可能被视为您的个人财产,您可以自由支配。然而,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规定及当地风俗习惯进行分析。 对于您提到的金子和其他物品,由于您已经去世,这些物品的所有权应归于您的继承人,包括您的父母和您的私人财物。如果您希望将这些物品留给您的父母或其他亲属,请确保您有适当的授权证明,例如遗嘱或法院判决。 最后,建议您与您的家人和法律顾问详细讨论这个问题,以确保所有方面都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