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和男方2016年3月5日结婚,应为年龄没到所以没有取到结婚证,2016年9月1日生了一位女宝宝没有准生证只有医院打的出生证明,我想把宝宝落户口落了跟着我女方,不知道到可不可以 没有结婚证也没有准生证只有医院开的出生证明,我和他的关系一直不好我不想取结婚证,所以想把宝宝落了跟着我,不知道可不可以,麻烦请你帮我参考一下?
2025-01-28 21:13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生育子女,则视为事实婚姻。在这样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将孩子落户于您的户口簿中,并享有作为父母的权利。 但是,请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您需要确保孩子的身份信息是准确无误的,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 其次,您需要收集并提交相关的医疗证明、户籍证明等文件,以证明您与孩子之间的血缘关系。 最后,您还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以便孩子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社会福利待遇。 请注意,具体的操作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联系当地的公安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进行详细咨询。同时,如果您对政策规定有任何疑问,也欢迎随时咨询专业人士。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