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是第三方,2017年4月份承接工程,2017年7月份完工。合同约定工程完工一个月内结清工资,拖延至今。甲方直接付款的凭证,开了80万 剩下80万元, 司法局劳动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局信访局 都回复说
2天前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了解到您在2017年4月开始承建一项工程,并于同年7月完工。然而,您反映工程款一直未能得到及时支付。 关于工程款的拖欠,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谈判协商。与对方进行直接沟通,了解其资金状况和支付能力,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法律手段。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以及相应的利息损失。 行政渠道。如果上述方式均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寻求政府部门的帮助,如司法局、劳动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局等,他们通常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欠款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在此过程中,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往来文件、邮件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最后,希望您能够早日获得应得的款项,实现公平交易。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