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微信报价,对方付款是否达成合约?(2020年1月初,经客户转介绍一个客户。我给对方报价,然后过两天对方通过微信付款50%,我工作也完成80%,但现在对方说未签合同,起诉我不当得利,要求退款。请问这样是没有形成合同吗?)
2021-01-18 18:28您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一条对书面形式作出了进一步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