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前 在下班高峰期的十字路口我骑电动车穿过十字路口被一个面包车撞倒导致昏迷一段时间。电动车撞废,本人因为身体素质好感觉骨头内脏都没事,就没去检查。到今天整整三天 身体除了撞到我时候的擦伤,脑震荡和软组织损伤别的没有太大的问题。 因为我属于闯红灯,而且这个交警事故评定还没确定,我想问一下 这个事故中我和肇事者占多少责任。
2025-09-04 13:14您好!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上行走,在没有人行道的道路时应当靠路边行走。您在十字路口违反了交通规则,因此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另外,如果您的身体状况良好,且没有明显外伤,可能是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轻微伤害,而不是骨折等严重伤害。但是,由于事故尚未得到正式的事故认定,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详细的身体检查,并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多的信息,以便更好地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