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打算离婚 婚房是我们家出的 男方家出了30W装修钱 我们婚礼的礼金在我老公手里,共计20万人民币 其中我家收到的礼金有五万 他把五万给我了 请问如果离婚 剩下的15万还有没有我的份 因为是办完婚礼领证以后钱存上的 所以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婚房和婚礼的礼金,您已经收到了其中的一部分。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共同财产的概念通常包括婚后获得的所有资产,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取得的。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提到的5万元是属于您的,因为这是您从他那里领取的。因此,剩下的15万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这些款项的实际用途。如果您认为这部分钱应该归您所有,那么它应被视为个人财产,并且不会被列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这需要您能够证明这笔钱确实属于您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这笔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离婚时,它也可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并确保任何决定都符合法律规定和公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