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问个问题,我跟前夫离婚九年了,现在都各自成家了,2017年起前夫就没有给孩子抚养费,还说以后都不会再给,孩子今年10岁,我想让孩子跟我姓,因为他没有抚养孩子,假如他不签字孩子跟我姓又不养孩子,我可以通过法院让孩子跟我姓吗?
5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孩子不满18周岁,且您与前夫离婚后未达成子女抚养协议,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申请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并说明变更抚养权的理由。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前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在诉讼中,您可以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前夫确实未履行过抚养义务,以及您为抚养孩子所花费的经济负担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出变更抚养权或索要抚养费用时,应尽可能收集和保留能够支持您的主张的所有证据,以便在法庭上更好地支持自己的请求。同时,建议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