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爸在私人建筑施工队上班(施工队没有买保险),上班期间造成右手食指和无名指骨折,目前做了手术上了钢板(8月份做的手术,明年4-5月份再拆除钢板)请问除了医疗费,还应该赔偿哪些费用?大概多少钱
2025-03-16 01: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因此,您父亲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直接损失应由施工队承担。至于其他间接损失,如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具体金额方面,由于您的父亲的具体情况并未提供,所以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数字。建议您与施工队协商,或者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评估和谈判。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身伤害赔偿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诉讼,以获得更公正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