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上个月零晨两点钟喝了酒驾驶电动车在二级公路上驾驶,然后撞到了停靠在路边的普通轻型货车,货车未开双闪未放任何故障标志,货车司机不在现场,事故至我右小腿骨骨折,至今货车司机联系不上,后交警查出货车未年检未交强险,也发出协查通告,请问该案件如何处理
2025-05-10 15:33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在此情况下,您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对您的损失进行赔付。如果无法找到货车司机,您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向其索赔或提起诉讼。同时,建议您尽快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于后续的维权工作。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