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法院把房子判给女儿,有判决书,判决书10几年了,父亲的弟弟私自把房子拆了自己盖了新房子,现在这个房子要拆迁,请问女儿怎么才能维权?咨询了一位律师,律师律师说新盖的房子超过了两年过了诉讼时效! 我想请问一下,女儿最近一周才知道有这个判决书!也刚知道判决书上是房子判给自己!所以即便当时知道盖房子也不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这样算不算过了诉讼时效?谢谢您!
7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原告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起诉讼或者提出其他权利主张,那么该权利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最近才得知判决书和房屋的情况,这意味着您可能错过了基于该判决提起诉讼的权利期限。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也可能存在例外情况,例如通过特别程序来解决纠纷。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并了解是否有特殊的法律程序或途径可以用来维护您的权益。 此外,如果您发现新的证据表明您确实对房屋拥有合法所有权,您可以考虑采取行动,如申请执行原判决等措施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