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问题有,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否可以提出离婚?2,双方的存款不管在谁的名下是否都是夫妻共同财产?3,男方名下有一部分理财产品,没有书面凭证,是否需要进行取证?4,男方有一笔钱在外进行投资,我并不知道在哪里、在谁的项目上,如果离婚时主张分割,我是否需要拿出这笔钱存在的证据?还有,代理离婚案的费用是多少?期盼回答,谢谢!
2024-08-29 01:58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解答。 女方在怀孕期间可以提出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个人财产。 在双方的存款中,无论其在谁的名下,它们通常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管理权。 男方名下的理财产品如果没有明确的书面证明,那么这些理财产品的价值可能难以确定,因此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证实其归属情况。例如,可以通过银行账户记录或者相关交易记录来支持你的主张。 关于投资,除非你能够提供具体的投资信息(如投资项目名称、投资额、收益来源等),否则很难判断出具体的投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与专业人士沟通或聘请律师帮助你收集相关的财务文件和证据。 离婚案件的代理费用通常由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量来决定,一般而言,费用会涉及到律师服务费、交通费、食宿费、材料费等等。你可以向当地的律师事务所了解具体情况,并询问是否能提供免费咨询服务,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