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3年于村委会签定承包土地合同/时间30年!承包费一次付清了!现在村委会反悔,要我从现在开始,每年再交60元每亩!以前的合同作费。这样合法吗?
2025-03-31 05:21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已经履行了30年的期限,并且一次性支付了承包费用。然而,最近村委会要求您每年额外支付60元每亩作为新的承包费用。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呢?这个问题涉及到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问题。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因此,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执行了承包年限和承包费用,则该合同应当被认为是有效的,并且应被视为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其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与村委会进行协商解决争议。 如果未能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农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若调解不成或不服调解结果,可依法提起诉讼。 最后,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