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海囗,新大州大道龙凤花园买了套商品房,合同是6月1号交房,延期至今没有交房,这个月17号,开发商发个短信,说可以办理提前装修了,我去交了押金,物业费,签了协议,工作人员最后才跟我说是钥匙托管协议,协议书上没有工章,负责人,就是一个小册子,物业人员这俩天也没人上班了,请问能解除协议吗,
2025-03-09 05:28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房屋交付的时间和条件。如果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屋,您可以根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要求赔偿或解除合同。 关于钥匙托管协议的问题,建议您首先确认该协议是否真实有效,并且是否有开发商盖章和授权签字的证明文件。如果没有,可能意味着该协议存在瑕疵,需要进一步核实其真实性。 如果您认为协议存在争议或者无法继续履行,可以考虑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寻求调解或仲裁解决。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原件、发票、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于后续的维权工作。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