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提问 法律咨询详情 结婚时提出买房子婆家人压了三十万给我说结婚后买房!结婚后又给我们补了二十万,一共是五十万买了房子,现在要离婚房子我能分到吗?买的是二手房子,房产证还没有倒过来还是人家的名字!现在离婚能分到房子吗?
2025-03-01 01:0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并且该房屋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那么按照法律规定,除非有证据证明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者赠与方明确表示放弃对房屋的所有权,否则该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你们已经共同出资购房并已取得产权证书,则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对方提到的三十万元和二十万元的补偿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才能确定。如果有证据证明这些款项属于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它们也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可以依法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也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