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通过中通快递发快递,价值是5000多元,当时没有保价,发给北京,但北京的派件时,只给收件人发条短信,告知到小区门口取件,并没有拨打电话联系,由于收件人一直也没注意看手机,导致第二天去取件时,发现货丢了,现在中通快递公司只最好赔付我500元,这个事情已经协商1个月了,我也打过邮政管理总局投诉过,仍无果,我认为中通快递派件方,已经严重违反了快递法基本的派件规则,他未经收件方本人允许,就只发条短信告知,才导致快件丢失的,所以他们应该负全部的责任,而且我这边发件方的快递员,也知道我发的货价值很高,不可能只价值几百元,请问律师,这个情况我如果起诉,能得到我该有的赔偿吗
2025-07-20 07:31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快递公司在处理货物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防止货物丢失或损坏。在本案例中,您与快递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且您已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果您认为快递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快递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具体而言,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您可以向快递公司提交书面索赔申请,详细说明您的损失情况和相关证据(如快递单据、收货地址等),并附上详细的证明材料。 在提交索赔申请后,您可以等待快递公司进行审核。如果快递公司对您的索赔不予认可,您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的监管部门投诉,寻求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 如果以上步骤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包括但不限于快递单据、收货记录、物流信息等相关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诉讼过程中,您都需要遵循相关程序和规定,确保自己的权利得到保护。同时,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案件,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