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司法解释中的近亲属范围是指。?
2025-03-06 21: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此条法律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规则。 关于“近亲属”的定义,根据该条文,其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此外,还有其他法定的亲属关系,如抚养、继子女等,这些都属于近亲属的范畴。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亲属都有权参加诉讼,具体资格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近亲属”范围主要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其他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