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期间,对方基于自愿,给予女方16万元一个补偿。有协议,因为同居期间,造成女方怀孕流产,愿意赔偿女方16万元,之后的身体情况和男方无关。现在对方起诉不当得利,要求女方返还12万9000元,9号开庭
2024-11-29 15:00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提到的“不当得利”概念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可能有不同的解释。然而,在一般情况下,不当得利是指一方获得了不属于自己的利益,而没有合法或合理的依据。 对于您的案件,如果双方确实存在经济上的损失,并且已经达成了一定的协议,那么根据协议条款,一方可以向另一方主张相应的损害赔偿。不过,如果一方认为自己没有获得该笔款项,而是由于某种误解或者错误理解导致的,那么可能会被认为构成不当得利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之间存在有效的协议,那么一方有权按照协议规定的要求来处理不当得利。 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并没有获得这笔钱,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不正当取得的利益,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诉讼。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