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超过10万判多久

2019-06-25 19:2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第五条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第六条 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第九条 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2019-06-25 19:28:2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3826今日律师解答 52538

相关推荐
你好!有人在吗?有人在吗? 1回答
我们公司工资每人都不一样的 同部门同级别 也没工资条 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1回答
我前几个月因为老板拖欠工资去劳动部门起诉,现在过了一段时间,期间老板给了一些工资,还剩下一些工资没拿到,劳动局就打电话给我叫我撤诉,这个是合理的吗 1回答
解除父女关系之间的协议书 1回答
出租屋火灾后续处理该怎么办 1回答
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有李旭煌律师吗 1回答
在二楼搭建晒衣服的架子,合法吗 1回答
你好,学校带着来的学生在南京LG化学厂上班上班途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医疗费用能报吗 1回答
在自家鱼塘电鱼违法吗 1回答
赌博超过10万判多久 1回答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强制执行该公司投资设立的其他公司的财产 1回答
影响到我现在家庭了可以终止探视权吗 1回答
三人合伙做生意我管账最后赔了对方不对账怎么办 1回答
私自转走公司钱财多久报案有效 1回答
事故发生后不知道离开了保险公司不理培商业险怎么办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