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抬账上登记了的开荒地违法吗?96年我根据国家的1996年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第23号文件经过村里同意我开荒了两公顷的土坑水沟荒地都是雇车治理的费用很大,1998年就登记到村里的抬账上了,经过七八年的治理改造成了熟地,国家有补贴政策以来我一直领取的,现在村里说我没有承包合同违法耕种要我交一公顷4000元的承包费还要收回我的开荒地请问专家这合法吗?
6天前关于您提到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分析和建议。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国的土地使用管理规定是基于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耕地等农用地只能由农民集体所有或其成员承包经营。 其次,您提到的开荒地在九十六年得到村委会的认可,并且经过了多年的治理改造成为了熟地,符合土地整治的要求。因此,这一过程应当被看作是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进行的农业开发活动,不应被视为非法占用。 再次,尽管您已经通过政府补贴获得了补偿并一直在领取相关款项,但如果您认为您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您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此外,如果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例如未签订正式的承包合同,也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最后,重要的是要确保任何行动都遵循当地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程序。如果您对具体的情况有疑问,请考虑寻求当地政府部门的帮助或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