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妻子怀孕或噗乳期不给对方钱可以起诉吗
2025-04-22 04:5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该规定明确了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因此,在妻子怀孕或哺乳期间,如果丈夫拒绝支付相应费用,可能构成家庭暴力,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具体是否能够通过诉讼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等。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讨论,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