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在她女儿处居住,那里在出事前5个月划为居委会,她是农村户口,她的伤残应按城镇计算吗?
2024-10-21 08:1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在城市落户。因此,您的妻子是农村户口,现在在城市居住,属于非农业人口,并且户籍上记载了现居住地址,所以其伤残赔偿金应当按城镇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