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财产和孩子的问题!现在因为感情不和要离婚,我们是2006年就在一起的,从那时候开始我的所有钱都是交出来的,帮他把以前家里欠的账还完了,现在我身无分文,儿子是2008年出生的,结婚证是2010年才办的,家里的房子是2011年我在家建起来的,房产证上的是他父母的名字,当然是拆迁款建的,不够的是我去借的,然后一起还的,车是2015年买的,他现在的工资大概是一个月3万左右,我想了解下如果离婚,这些东西应该怎么分,!还有就是孩子,从出去到现在他都没有带过一天,是爷爷奶奶带大的,孩子跟外公外婆和我的感情都特别深,不知道有没有可能争取到孩子
2024-08-07 00:24您好!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通常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但是,具体如何分割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情况、债务情况、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等。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背景、对子女的情感态度等因素来决定。同时,考虑到孩子与祖辈或外公外婆的关系,以及孩子与您之间的情感联系,争取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