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之前一个朋友借我钱,约定时间是2018年8月8号归还,可是时间到了,钱不还,电话拉黑,信息不回,之前有写过一张欠条,因为不是在一个城市,欠条是照片拍给我的,想请问您,我这个欠条生效吗?我该怎么维权。或者我去他家里,找她家里人要合法吗?
2025-10-15 01:54您的问题涉及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和债权债务关系处理。关于欠款是否有效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只要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且债权人提供了有效的证据证明其权利的存在,那么欠款就可以被认为是有效的。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欠条是通过照片发送的,那么它可能被视为一种书面形式的证据,可以作为支持您主张权利的依据。此外,您也可以考虑收集其他证据,例如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以进一步支持您的主张。 至于去他家找家人要债的方式,这通常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解决方式。但是,在进行任何行为前,建议您先尝试与对方直接沟通,了解对方的情况并寻求和平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选择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请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