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眼睛工伤鉴定不了几级怎么赔偿
2025-10-03 12:28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则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和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至六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和18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此外,您还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了解具体的赔偿事宜,并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支持您的请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