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男方带,女方出抚养费,可是男方根本带不好孩子,女方可以起诉要孩子吗? 离婚2012年 孩子 10岁 男孩
16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因此,即使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仍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男方确实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或者有其他理由导致孩子生活困难,女方可以考虑申请法院介入解决。 在具体操作中,需要考虑到以下几点。 法律上,男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法院会判决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经济上,男方是否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以及是否有能力为孩子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等,都是决定是否支持其抚养义务的重要因素。 心理上,男方是否有足够的耐心和爱心来照顾孩子,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总之,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充分尊重孩子的权益,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以达到公平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