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因开车转弯,别人骑电动二轮车打电话,撞到我妹妹车左侧摔倒受伤,这种责任如何划分?
2025-02-23 06:5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如果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行走时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妹妹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在路上正常行驶,并且没有故意碰撞对方车辆,因此对方司机的事故责任应完全归咎于自己。 至于您的妹妹,她作为受害人,有权要求肇事者赔偿她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同时,她也有权向对方车主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她是该车的所有者,应该对任何意外伤害负责。 总之,您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代表您进行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