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在这里上班3年半了,一直不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如何维权
回答数:672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如果您的公司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为您补签劳动合同,并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同时,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其他权益问题,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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