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2001年去世、2011年父亲在儿女不知道的情况下用买卖的形式过户给了刚满十八岁的孙女。父亲2018岁去世、我们儿女能把房子买卖撤消吗?能把房子要回来吗?
3天前首先,关于您提到的房产继承和转移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去世后,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原则进行分配。如果您母亲去世时没有遗嘱指定财产归属,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您的父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获得遗产份额。 然而,在您父亲去世后,由于您的孙女已经到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通过合法途径要求确认其对房产的所有权,并请求撤销原房屋买卖合同。这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法律程序。 此外,如果您的子女们认为房屋属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撤销转让合同,他们也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但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变更房产所有权的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与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确定最佳的解决方案。同时,确保所有的行动都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