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我们家去年想买一套二手房,交了3万元定金,后面发现房东没有土地证无法过户,我们上诉要求房东解除合同退还3万元定金,今年7月份房东把土地证办下来了,但是我们不想再要那房子了。现在找到第三方的买家愿意接手,法院建议我们撤销之前的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重新上诉执行合同,这样合不合理,能不能在之前的基础上直接变更诉讼请求
2025-01-31 04:18您的情况属于合同履行中的纠纷处理方式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买卖双方对房屋所有权转移存在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如果协商和调解不成,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您已经与对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对方也同意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买家。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选择撤销之前的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重新启动合同履行程序。这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而且符合实际操作中通常的做法。 如果您选择这样做,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您希望撤销之前的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 在收到法院的通知后,及时与第三方买家签订新的购房协议,并通知原卖家。 如果第三方买家同意接受原卖家的房产,那么您可以继续履行购房协议,并支付剩余款项。 总之,通过上述方法,您可以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重新启动合同履行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