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前段时间买房子,合同签订过户日期为一个星期天,当时双方都不知道,后来到过户日期发现是礼拜天,过不了户,约定的是过户当日对方付首付,其余贷款。没有约定贷款付款期限。 礼拜天过不了户,礼拜一我出差没有时间,后来买家电话里认为我违约,我认为约定礼拜天没有过户是双方责任,我没有在这一天拿到首付款我也有损失,而且我觉得贷款付款期限没有约定,因此我要求买家签补充协议,重新约定过户时间和贷款付款期限,买家不同意,坚持按原合同过户。我害怕过完户,对方还说我违约,不给我办贷款抵押,可能造成我拿不到尾款。因此就一直没有过户,后来好几个时间也没有联系,现在对方起诉了。当时给我一万定金,约定双倍返还
2025-01-31 05:54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合作。关于您的案件,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立即与卖家沟通,并告知其您的顾虑及希望解决问题的态度。 如果卖家同意修改合同条款,可以尝试通过调解解决争议,避免诉讼。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介入,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请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银行流水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于后续处理。 最后,提醒您,任何决定都需要谨慎考虑并遵循法律程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