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停经36天去医院尿检说我没怀孕。还说我输卵管增大。给我开了活血的药,是孕妇禁用的,后来过了半个来月我又去别人医院检查说我怀孕了,还说宝宝不用要,因为药物的影响,对于第一家医院的诊断他们有没有过错,需不需要负责
2024-12-07 17:46首先,关于您的第一份医疗报告,如果该医院在未经过充分评估的情况下就做出了“没有怀孕”的结论,并且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这个判断,那么这可能被视为医疗过失。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医疗实践中,医生和医院可能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推测或建议。 其次,您在第二家医院进行的产前检查证实了怀孕的事实,并且医生也确认了胎儿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第一次检查未能确诊为怀孕,也不能排除第二次检查时已经确定的情况。因此,基于第二次检查的结果,您有权要求赔偿,以弥补第一次检查中的错误。 最后,关于所使用的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这通常需要由专业的医学专家进行详细评估。如果您认为该药物可能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由于涉及医疗纠纷,建议您尽快联系法律顾问,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同时,注意保留所有相关医疗记录和沟通记录,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