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伤人罪量刑标准,我是受害人

2019-08-06 11:1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在法律上,并没有持刀伤人罪的说法,持刀伤人往往是与故意伤害罪相联系,持刀伤人如果造成被害人轻伤或其以上程度的伤害的话,往往以故意伤害罪的罪名定罪处罚。所以说到持刀伤人如何判刑,其实就是故意伤害罪如何量刑的问题。 一、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起点的确定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⑴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⑶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⑷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⑴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⑵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⑶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二、故意伤害罪的“致人重伤"情节认定 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脑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 法律依据: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2019-08-06 11:11:1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941今日律师解答 43695

相关推荐
货车撞上桥梁全责,保险公司评估价钱不一致怎么办 1回答
贷款被骗了钱已经打到对方账上还能找回来吗 1回答
任艳红案件国家赔偿多少钱 1回答
别人借我五仟元钱没有借条有转账记录能要回钱吗对方不还钱怎么办 1回答
分期买车抵押费可以不交吗 1回答
寻衅滋事罪,致一人轻伤二级,两人轻微伤,之前有行政拘留过两次,判2年5个月重不重,上诉减刑可能性大不大? 1回答
你好,有吸毒案底可以上大专吗 1回答
第一次上法院离婚诉讼费多少,因为是第一次,双方都没律师 1回答
你好 这是两个案件 其中一个案件现在已经判刑了 人在看守所里 几年前的旧案子又被其他派出所在调查 其他派出所的人会不会去看守所把人带走审问 其他的派出所会不会查到人现在在看守所里呢 1回答
婚内生子用前夫准生证违法吗 1回答
机动车违章罚款的处罚书编号怎么查到 1回答
事业单位的合同工孕妇下班后,在单位出现意外导致早产,是否可以算作工伤 1回答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吗?离婚起诉需要多久 1回答
尚朋高科在中国合法吗 1回答
金750可以换千足金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