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与前夫离婚后有13000元,共同债务,但是当时离婚时我母亲的前夫给我母亲发短信说了这笔钱他不要了,现在手机坏了,找不到这条短信,结果两年后,他给我母亲打电话说要我母亲支付这笔钱,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给他钱吗
26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情况,首先需要确认的是,您的母亲在离婚时是否已经明确表示同意放弃对这笔共同债务的权利。如果您的母亲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权利,那么她可能有权要求前夫偿还这笔共同债务。 其次,即使前夫已经将该笔款项发送给您母亲,并且通过电话要求偿还,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是非法的或者不正当的,您可以拒绝偿还这笔款项。因此,建议您和您的母亲详细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适当的行动。 最后,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