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手机店买个手机然后店主告诉我可以分期说是利息也不高,我就分期了,贷了2300现在要还三千一百多,这个合法吗
25天前在您购买手机并选择分期付款的情况下,如果贷款金额为2300元,并且分期总金额达到3999元(即分期还款总额),那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该行为属于“高利贷”,不被法律认可。因此,您需要尽快与店主协商,要求他们退还剩余的贷款本金以及相应的违约金。 如果您已经支付了部分款项,并且没有及时收到退款,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在必要时进行法律诉讼。 此外,建议您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金融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其他途径解决纠纷,避免事态扩大和影响到您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