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2年我在无锡塞格市场买的商铺,当时银行不给福建人贷款,所以我们就和商家协议分几次付款。由于种种原因到现在还有25万的款没有付清,商家说再不付的话就要起诉了。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商家起诉的话,我们会承担什么后果。
2024-08-27 21:55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如果你与商家签订的分期付款协议合法有效,并且你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那么你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你未按期偿还剩余款项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例如逾期还款、拒绝支付利息等,那么你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因此,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以达成和解或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同时,也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