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满意应该怎么做
2025-10-12 18:33如果您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或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该认定书或者调解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的同时,您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的身份证明; 事故发生时的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事故现场的照片或录像(如果有); 有关证据的复印件。 提交这些材料后,您可以等待交警部门进行审查和复核,并按照其指示办理后续事宜。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诉求被驳回,您还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在复核过程中,您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寻求进一步的帮助,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重新划分事故责任等。但请注意,在诉讼过程中,应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