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公司政策的事我是佛山一汽大众正式员工,三年前我是长春一汽大众的劳务工通过公司技能大赛选拔成为正式员工的,当时选拔的制度35岁以内可以在长春转正,但是我当时36周岁超了通过公司争取让我到佛山工作才能转正,让我们签一个“承诺书不在调回长春工厂不能更换工作地点”。现在公司公司选拔转正制度变了(不限制年龄和其他条件),这种情况下当时签的“承诺书”还有效吗?我是否可以申请调回长春公司,在我们佛山公司员工有学生转正没签“承诺书”的都可以申请调回长春公司。
2024-09-17 17:39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所询问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如果您之前与公司签订了“承诺书”,明确了您的工作地点为佛山,并且该承诺书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那么您有权按照该承诺书中的约定要求公司履行义务,即将您调回原籍长春或继续留在佛山工作。 此外,您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您希望回到长春工作的理由以及公司的相关政策是否允许您这样做。如果公司拒绝您的请求或者未能满足您的要求,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记住,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避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有其他问题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的法律顾问团队。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