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准备离婚,关于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下, 共同财产,两套房子,一套49平左右在青岛即墨以下称小房子,按揭,每月1300,首付10万,13年开始还款。一套96平左右在青岛城阳区,以下称大房子,按揭,首付20万,16年开始还款。一辆车,全款11.5万 不满一年。 没有共同存款。 我是女方,想公平合理的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就好。 孩子,今年6周岁,女孩,现在奶奶帮忙照顾。我想要争取女儿抚养权。 我自己考虑要小房子和车还有女儿抚养权就好,大房子给他。请问我这样做有什么问题吗? 对了,两个房子都是我的名,当时他银行信用记录不好,不可以贷款,所以都写了我的名。
2024-08-25 15:02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存在婚姻关系,并且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产生了争议。关于财产分配方面,您提到两套房产(一套是49平方米的小房子,另一套是96平方米的大房子)以及一辆车,其中小房子的首付为10万元,大房子的首付为20万元,车辆的购买价为15万元。 在财产分割方面,您可以主张按照您的意愿来处理这些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保留或处置这些资产。对于小房子,如果您认为它具有较高的价值或者更符合您的居住需求,则可以要求将其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一部分进行分割;如果小房子的价值较低,您也可以选择放弃该房屋,将剩余的款项用于其他项目的投资或者支付给对方一定的补偿金。 至于大房子,由于其首付金额较高,而且是按揭购买的,因此通常被视为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考虑到目前的市场情况,如果您认为大房子仍然有较大的增值潜力,或者您希望以大房子作为家庭的长期住所,那么您可以在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将大房子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的一部分进行分割。 另外,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您已经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即希望优先获得女儿的抚养权。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的判决,或者通过协议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孩子的最佳利益应当始终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帮助您制定出最有利的策略。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尊重对方的意见,也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并实现满意的解决方案。